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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思想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对宣传思想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加强在文化、新闻、网信工作等领域的思想引导,为宣传思想战线上的工作者们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
第三章 鉴定、加固和维护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应当进行抗震性能鉴定的建设工程,由所有权人委托具有相应技术条件和技术能力的机构进行鉴定。
国家鼓励对除前款规定以外的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未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的已经建成的建设工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
第二十条 抗震性能鉴定结果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存在严重抗震安全隐患以及是否需要进行抗震加固作出判定。
抗震性能鉴定结果应当真实、客观、准确。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所有权人应当对存在严重抗震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测,并在加固前采取停止或者限制使用等措施。
对抗震性能鉴定结果判定需要进行抗震加固且具备加固价值的已经建成的建设工程,所有权人应当进行抗震加固。
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已经建成的建筑进行抗震加固时,应当经充分论证后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保证其抗震性能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二条 抗震加固应当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并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通过信息化手段或者在建设工程显著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等方式,公示抗震加固时间、后续使用年限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所有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抗震构件、隔震沟、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及隔震标识进行检查、修缮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动、损坏或者拆除建设工程抗震构件、隔震沟、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及隔震标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擅自变动、损坏或者拆除建设工程抗震构件、隔震沟、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及隔震标识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隔震技术尚属新兴学科,它能有效地吸收地震能量,减少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从而消除或减轻结构和非结构的地震损坏,增强建筑物及内部设施和人员的地震安全性,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7月12日,省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和力行研讨会,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王予波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力提速法治化进程,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中央第十三指导组副组长吴德刚到会指导。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树忠围绕主题作了讲解,王浩、郭大进、纳云德、岳修虎作交流发言。
一、项目名称:先进弹性体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二、开标时间:2024年2月29日13:30
三、开标地点:煤化研究院
第一参选候选人: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参选候选人:科禹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参选候选人:万昆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
以上评审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煤化工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党政综合办公室反映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911506760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69号
煤化工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
2021年岁末,省科技创新大会召开,会议提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科技事业担起更大使命,需要科技工作者有更大作为。这是对科技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科技工作“十四五”开局创新图变,抓改革,抓服务,抓落实,科技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增强,全省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全国排名提升4位。
全体干部职工: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2年,面对经济新常态与后疫情时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压力与挑战,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公司全年各项任务目标,我们除了要“外拓市场”、更应“内求精益”,根据1月13日公司支部委员会会议精神,为切实将“精细管理、降本增效”工作落到实处,特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抗震设防烈度8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的建筑可以采用减隔震。
一般来说,仅仅只靠主体建筑结构材料来防震,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住宅抗震性能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建材质量的好坏,而其中不仅包括主体建筑结构材料,还应包括钢材的抗拉强度、构造柱、芯柱、圈梁等各类构件要求的不同,都会影响房屋的抗震性,各位购房者要注意了。
2023年12月2日01时36分,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西山乡发生5.0级地震。地震发生后,我院派出由售后、设计、技术等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德宏州所有使用了我院研发的减隔震产品进行了震后应急检查。
1、名称:先进弹性体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2、范围:本项目需要公开招标的工作。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在公告规定时间,到公司获取电子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
4、工程类型:招标代理
5、方式:竞争性谈判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3-18 12:00
8、竞争性谈判邀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3-20 17:30
9、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03-21 11:00
10、开标时间和地点:由业主确定
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
温馨提示: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与工作人员联系或直接到公司获取电子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
2、递交谈判文件。递交谈判文件时,需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快递或递交的方式送达,具体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不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5925102959
电子邮箱:ynmh2021@163.com
第四章 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提高农村建设工程抗震性能。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经抗震性能鉴定未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的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工程抗震加固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灾后恢复重建等,应当保证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发放适合农村的实用抗震技术图集。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可以选用抗震技术图集,也可以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根据图集或者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工程抗震的指导和服务,加强技术培训,组织建设抗震示范住房,推广应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形式及建造方法。